辞职后我回小镇开书店: 第100章
思慕垂眸,指尖拂过洁白的披风。
“该有多不甘呐。”
那日,张成权突然看不见自己了,疯了一般寻找。家里每处角落,小镇每一个地方,河边,小桥,山林。
他找到哪里,她就跟到哪里。
明明近在眼前,却触手不可及。
好不甘心呐。
思慕真的好不甘心。
将昏倒在林中的爱人送到镇边有人的地方,确认他无碍以后,她曾回去找过爷爷。她跪下认错,哭着祈求。
“我想见他。”
“我不要这长寿。”
“我想变成人,想与他长相守!”
可是现实不是话本子,没那么多秘法供妖得偿所愿。即使是活了一千多年的爷爷,也只能扶着白胡须无奈长叹。
他言:“或许山神大人有办法,可谁也不知他在何处。”
又是那山神。
那么多大妖一点正事不干,天天守着个快被吹平的坑,也不知道为什么。
这么多年,说不定都死透了。
思慕皱眉,偷偷返回。
几十年来,她只能捧着脸颊看他。
直到两年前,她修为足够。切换成狐狸本体,终于再一次触碰到已经年迈的人类,那天她坐在张成权的床头,哭了一整晚。
还是……
还是好不甘!
“人心不足蛇吞象,我自真正拥有人心以后已经见识得足够了。十年,二十年,或者三十年?”
思慕歪头思索,而后微笑道:“如今的人类寿命大多七八十年,没多久他就要死去。如今这些年来他已经适应,那就不要再平添不甘了吧。”
院落,墙头,还有昨日的积雪未化。狐狸幻化的清丽女子着白披风立于中央,笑容清甜。
“答应我,好吗?”
思慕离开以后,宋疏依然站在原地愣怔许久,他们之间的爱情让他回忆起一件事。
大约一个多月前。
那时老宅装修完成,在晾屋子,宋疏还住在旅馆里。午饭以后,央酒坐在窗框里玩小游戏,他在看《聊斋志异》。
宋疏有些好奇:“妖怪会像故事里那样爱上人类吗?”
央酒还沉浸在小游戏里。
他放下书,又叫了两声:“央酒?”
槐树妖捧着手机,轻哼一声,不屑一顾道:“那是蠢事。”
宋疏本以为是像故事里那样,蠢在傲慢,蠢在偏见,蠢在食物链关系,更蠢在两个世界的观念互不相容。
现在看来,原来人类与妖怪本身便是互不相容的。
张成权与思慕情深意切。
若再来一次,不知会有人后悔吗?
傍晚,江奶奶跟着同伴说说笑笑路过书店,宋疏连忙把人叫住。
“瞧我这记性!”
老人家拍拍脑子,乐呵呵抱着书离开。
夜幕悄然降临,书店以两本书的营业额闭店。宋疏终于想起要吃晚饭,扒拉冰箱,只能找出一把存粮用的挂面。
他煮了一碗。
面糊了,没滋没味,青年又朝上撒了把盐。
宋疏尝了一口,鼻子皱起。
齁咸。
*
概因那碗下不了口的面,宋疏早早睡下,一觉自然醒时,窗外还亮得不明显,他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。
早上6点40分。
尚未日出,预报晴朗。
他想了想,打算今天晒书。
不是新书,而是爷爷奶奶那两柜书。
此前修缮时暂放在王铃家,拿回来以后,宋疏将其安放在原本的位置。放了那么久,灰尘是次要,翻开有股子纸霉味儿。
阳光直照,容易让纸页发黄发脆,晒书需要找个通风不直晒的地方。他打算铺在茶棚里,将四周的玻璃门打开。
这样考虑着,他掀开被子起床。脑子清醒,眼睛半眯着,还带有刚睡醒的朦胧。
房间门一开,冷风刮过脸颊。
琥珀色的眼睛稍稍睁大了些。
“嗯?”
宋疏低头,看着突然挡在门口的沙发。回忆了两秒,确认自己昨晚没干过这种蠢事以后,他探头望向里面。
沙发上,侧身蜷着一个男人。
洁白的长发凌乱铺着,看起来睡得很熟。
宋疏眨了眨眼睛。
扣住门的手微微握紧,棕色门板又悄然合上。
*
没见过这样不讲理的!
回来就回来呗,半夜还要堵住人的房门。
宋疏在房间里来回踱步,本来可以躺回床上,再睡一觉或者玩玩手机。也不知怎的,他就是定不下心,一定想出去。
漂亮的眼睛在房间上下来回转。
阳光终于照进方向,他的视线最终定格在前方的窗户。
宋疏喜欢通透明亮的格局,修葺时房间的窗户能扩大的地方几乎都扩了个遍。尤其是他住的这间卧室,几乎是大了两倍多,外面就是阳台。
此刻,青年推开窗户,长腿一跨。
他打算从这里出去。
一条腿踩到阳台,宋疏扶着木框刚要出去,视野中忽然出现熟悉的白色衣角。他顺着抬起头,望见槐树妖正一脸疑惑。
“……”
对视一会儿。
宋疏索性放开手,跨坐在窗框上面无表情道:“呦,这是谁呀?”
央酒皱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