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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救世主[基建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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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救世主[基建]: 我不是救世主[基建] 第75节

    不过最让安东尼心神不定的, 还是关于魔鬼的问题。难道教会真的在豢养魔鬼吗?
    “并不是人人都自愿堕落。”柯恩大主教很清楚自己的学生在想什么, “有一些人, 虽然身居黑暗之中,但仍旧向往光明。他们在黑夜之中为主坚守,也是在洗清自身的罪孽。”
    “可是人因不虔诚而堕落——”安东尼下意识地说了一句。在教会的宣传中, 堕落者都是自甘堕落的,都是罪孽深重, 只有圣火才能净化他们黑暗的灵魂, 哪儿还有被迫堕落这种事呢?
    可是他很快就想起了今天伯爵小姐所说的“神弃者无罪”论。是啊, 倘若神弃者并非真正的被神所厌弃, 那堕落者就一定是自甘堕落吗?即使是魔鬼,诚心忏悔之后也未必不能得到救赎啊,神是仁慈博爱的,祂宽大的胸怀愿意接受一切信仰祂的人——呃,或魔鬼?
    但是如果守夜人都可以,那为什么每年还有女巫被绑上火刑架?当初在黑莓镇,听说伯爵小姐就差点上了火刑架呢。难道说,是那些女巫统统都不肯忏悔吗?还是,又出现了“神弃者”这样的错误?
    柯恩大主教看着眼神迷茫的学生,低声说:“安东尼,人不是神。”当年他就是这么迷茫之后再无寸进的,难道他的学生真的也要步他后尘了吗?太早了啊,安东尼甚至还没有把他的天赋挖掘出多少来……
    然而出乎柯恩大主教意料之外,他的学生低头沉思了一会儿,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居然明亮而坚定:“您说得对,人不是神,我们都会犯错误,即使是教皇也会有做错的时候——老师,我想留在长云领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柯恩大主教没想到话题会转得这么快,他刚刚还在惊讶于自己的学生竟然提到了教皇的错误,下一秒就被安东尼的决定搞得几乎反应不过来。
    “我想留在长云领。”安东尼郑重地说,“三年前,教会不应该撤离长云领的。正因为教会抛弃了长云领的民众,才让他们疏远了教会。”
    今天给奴隶们分发圣水就已经看出来了,这些奴隶完全不像别的地方的人一样,听说有圣水,有一位大主教来,就潮水般涌过来,哪怕是离得远远的看上一眼,也像是沾了什么福气一样庆幸不已。
    这里的奴隶,连带着仆人都不急不慢的,仿佛领圣水还没有他们手里的活儿重要。甚至在青石城里,那些平民虽然比奴隶要积极得多,但看着他和老师的眼神也有几分猜疑。虔诚的信徒,不该是这个样子的。
    教会当初撤出长云领,是为了让长云领的民众知道,没有了教会,他们的日子就根本过不下去。
    这种做法,其实安东尼是不赞成的。确实,教会撤离的时候,虔诚的教徒都跟着离开了,留下的人在信仰上难免有可挑剔之处。但是教会为神代言,不就该把光明神的仁慈与宽恕洒遍整个光明大陆吗?
    阳光照亮每一处地方,并不因这里没有教堂而吝啬,主的仁爱也是如此,祂会对虔诚的人予以格外的奖励,却不会放弃那些不够虔诚的人。教会的神职人员,不就是替主传播仁爱的吗?为什么要把长云领这些民众都抛弃了呢?
    阳光照不到的地方,黑暗便会滋生。若不是因为教会离开长云领多年,长云领这些民众,又怎么会对教会的人如此生疏呢?
    “我想留在这里,重新帮助他们建立起对主的信仰。”安东尼认真地看着自己的老师,目光明亮,“我相信只要我认真去做,就会让他们对教会改观,包括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。”
    柯恩大主教看着自己的学生,半晌才说:“这恐怕很难。”冯特伯爵要改观就不会坚持到现在了,更何况守夜人还搞了这么一出,现在要挽回他们对教会的观感,柯恩大主教都觉得不太可能了。
    “再难的事情总要有人去做不是吗?”安东尼轻声说,“我知道我的能力还不够,但是在这里,我想我还是有很多事可以做的。”他今天也看到了,青石城十分冷清,前来领圣水的平民也都面黄肌瘦,在已经冷起来的天气里还穿着单薄的衣服……
    一整个冬天,即使只治疗风吹着凉,或者手脚冻疮,他应该也有很多可以做的事。而且长云领好几年没有神职人员祈福,田地想必都贫瘠了,明年春天他会更忙碌——虽然以他的能力,做不到给整个长云领祈来风调雨顺,但他可以一块块田地走过去,至少让小麦和豆子能好好生长……
    柯恩大主教望着自己的学生,脸上露出了笑容:“你说得很对,安东尼,有很多事情可以做。”让安东尼留在这里也好。这次裁判所做的这件事实在太蠢了,冯特伯爵一定会借此机会大力宣扬,那些原本就对教会有所不满的贵族也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。
    当然,这件事其实跟他和安东尼并没有任何关系,红龙甚至在拉他们一起来长云领的时候都没有提过守夜人的存在。然而裁判所可不是讲道理的地方,柯恩大主教能想得到,红龙绝对不会不提他们也在长云领的。
    而且,在伯爵小姐说神弃者无罪的时候,他确实没有反驳。在裁判所看来,这已经是大罪了吧?当然他身为大主教,裁判所必然会有所顾忌,但对安东尼一个小小的初级牧师来说,裁判所那头庞然大物,却是随便就能把他辗碎。
    这样想想,倒不如留在长云领,至少在这里他很有用,即使是冯特伯爵也不会对他做什么的。
    “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操之过急——”柯恩大主教还是叮嘱了学生一句,“主从未对人宣讲自己的伟大,但祂庇佑众生,抵御魔鬼,故而人们自然而然,信仰崇拜。”长云领这个地方,如果安东尼太过急于传教,恐怕会碰个头破血流。
    安东尼点着头:“我明白。”
    柯恩大主教觉得自己的学生并没有很明白,但有些事情只是听旁人说,是永远都不可能真正理解的,还需要自己去碰了壁,才能知道该怎么做。
    可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学生就这么去碰壁,于是沉吟了一下:“听说今年长云领的魔兽潮来得早,我们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。”为抵御魔兽潮出过力,冯特伯爵再怎么也不好对安东尼下手了吧。
    所以,第二天早晨陆希醒来的时候,得到的是两个消息:第一,伯爵大人同意飞羽佣兵团迁入长云领,成为长云领领民;第二,苦行主教的学生,那位英俊的小牧师安东尼,向伯爵大人提出,要成为长云领的牧师。
    带来消息的当然是莉斯,小女仆显然对后者更感兴趣,说起来眼睛都亮晶晶的:“小姐,伯爵大人会允许吗?”
    陆希觉得好笑:“你希望伯爵大人允许吗?”
    “嗯——”小女仆被问住了,“我,我不知道……”虽然教会不在,大家的日子也一样过,但那位年轻的牧师,实在是太好看了。但是他又是跟着那个可恶的红龙一起来的,涉嫌绑架伯爵小姐呢,真叫人为难啊……
    “我去替你问问伯爵大人吧。”陆希一本正经地取笑。
    莉斯的脸顿时红成个苹果:“不,不要啊……”她就是说说而已,万一是教会想留下一个眼线或者奸细呢?
    陆希觉得奸细倒未必。苦行主教做人还是有原则的,安东尼作为他带在身边悉心教导的学生,在人品上应该也差不多才是。至于说眼线么——要是苦行主教留下还需要担心,一个初级牧师,难道长云领还看不住他吗?
    “小姐真的让他留下吗?”莉斯又有点觉得不平了,“他们早怎么不来,现在我们都不需要他们了!”伯爵小姐会治病!而且有了肥料,他们也不稀罕什么祈福了。
    陆希笑了笑:“有个会治疗的人也不错。”主要是她现在缺医少药啊,很多事情都没法做,能有个牧师也好,顺便她还能好好研究一下神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,研究明白了,才好有针对性地给领民们破除封建迷信啊。
    不过陆希还没去找冯特伯爵,伯顿管家就先来传话了,何塞在启程去接佣兵团之前,想先见一见她。
    陆希见到的并不只是何塞一个,还有灰羽和金妮。老实说,后者颇有点出陆希意料之外:“金妮小姐也是佣兵吗?”看着可不像啊,金妮一直穿着胸衣,那腰勒的可够细的,走路走快了都有点呼吸困难,就这能当佣兵吗?
    看看伦吉尔就知道了,女骑士侍从身材修长,但绝不是那种蜂腰削肩的样子——腰真细成不盈一握,那肌肉都没有,哪儿会有力量呢?作为一名常动刀子的外科医生,陆希看看金妮这身材,就觉得她根本不是打架的材料啊。或者她是个法师,就是站着挥魔法棒的那种?
    “不,金妮是一位炼金师。”何塞迟疑了一下,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同伴,然后说,“我们三个人,都是神弃者。”
    “嗯?”陆希大为诧异,“他们两个也是?”看不出来有什么毛病啊。
    “是的。”何塞轻声说,“之前你说会治好我……”
    明白了,这是希望能给自己的同伴也治一治。这个事情陆希倒是可以答应,关键是大家都有什么病?
    “他们两个人的——病,”何塞显然还不习惯把神弃称为病痛,“都在眼睛。”
    陆希惊讶地看着金妮从眼睛里拈出两片蓝色的薄片,脱口而出:“美瞳!”我去,金妮怪时髦的啊。
    美瞳这个词她说的是中文,面前三个人都一脸茫然,还是何塞愣了一下之后,意识到陆希说的是这两片蓝色薄片,于是解释道:“这是百目怪的瞳孔,金妮用药水去除其中的魔力,然后放在眼睛里,挡住原本的异常。”
    “异常?”陆希望向金妮的眼睛,发现她一只眼睛是与百目怪瞳孔极相近的宝石蓝色,另一只却是绿色——难怪有一次她觉得金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绿光,当时还以为是盆栽植物的倒影,原来是从美瞳边上露出来的颜色啊。
    只不过,这样的眼睛——虹膜异色症啊。
    “什么?”何塞被这个生造词梗住了,半天都没能理解。
    “其实就是两只眼睛的颜色不一样而已。”陆希耸耸肩,“金妮小姐是生下来就是这样吗?那就是先天性的。平常有什么不舒服吗?影响你视物吗?”
    金妮连连摇头,抱着希望问:“可以治吗?”
    “这个不能。”陆希摇摇头,“因为这连病都不算,只是一种现象。人的眼珠可以是蓝色,也可以是绿色,这都是正常的。而你生了两只正常的眼睛,只不过颜色不一样而已,并不因为它们不配套,就变成不正常了。”
    “这还不算不正常吗?”金妮苦笑。因为这双眼睛,她自出生就被父母藏起来不敢见人,想尽办法为她医治。可是随着一次次失望,父母也越来越疏远她,生怕她这双眼睛传出去,让整个阿德让家族蒙羞。
    “当然是正常的。”陆希认真地说,“一双视力正常,无任何不适的眼睛,为什么不算是正常的眼睛?就像有些人也认为我这样的双黑是不正常的堕落血脉一样,但我有哪里不正常吗?”
    “可为什么是我……”金妮掩住了自己的眼睛,“为什么选择我……”
    陆希想了想,觉得这话很难回答,只能另辟蹊径:“你要知道,虹膜异色很多都是由眼部疾病引起的,像你这样仅仅是异色,而没有任何不适,已经是非常幸运且稀罕了,有一句话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——物以稀为贵。”
    金妮满心的怅然都被她最后一句话给噎回去了——物以稀为贵?神tm物以稀为贵啊!原来她还应该骄傲的吗?因为她很稀罕?
    “为什么不呢?”陆希反问,“异色,而没有病症,你知道这多幸运吗?有很多异色症是后天病症引发的,轻则需要长期用药,重则连命都可能丢掉。而你一直平平安安,今后也会平安下去,这不是幸运是什么呢?”
    金妮怔怔地看着她,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病症可能连命都丢掉,但莫名的,真觉得被安慰到了。原来她不是生来不幸的?原来换一个角度看,她居然还是个幸运儿吗?
    “那我呢?”灰羽已经有点忍不住了,他也想知道,他是不是也有幸运可言?
    无奈在他讲完之后,陆希只能叹气了,因为灰羽这个确实是病,而且同样无法治疗——他是全色盲。
    色盲常见,但全色盲就很少见了,它是完全性的视锥细胞功能障碍,世界在其眼中只有明暗,没有色彩,就像老式的黑白电视机。患者畏光喜暗,还可能有弱视、视力差、眼球震颤等附加症状,是色觉障碍中最严重的一种。
    老实说,陆希甚至都没有遇到过一个全色盲的患者呢,没想到在光明大陆却看到了。
    “视力差?”何塞看看灰羽发灰的脸色,忍不住问,“会不会弄错了?灰羽的视力一点也不差,他的这双眼睛可以与鹰相比,尤其是移动的目标,不管怎么快都难以逃过他的眼睛!”
    动态视力强?陆希绞尽脑汁地搜索着这方面的资料,但她并不是眼科医生,只记得青蛙的动态视力特别好,而鹰眼之所以敏锐是因为视网膜的黄斑处有两个中央凹,且其中的感光细胞是人类的六倍多!
    另外,鹰眼有三种颜色的光感细胞,所以鹰眼看到的世界其实是彩色的,比倒霉的灰羽丰富得多……
    所以灰羽这种情况,是眼睛发生了变异?他的能力觉醒,觉醒在了眼睛上?
    如果这样,那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呢,总比既色盲又弱视强得多吧?
    “又是万幸?”灰羽苦中作乐地笑,“那么说,我也不是被神厌弃了?”
    陆希沉思了一下:“我曾经听说过一种观点,全色盲看到的世界,才是世界原本的样子。”
    人类能看到颜色,是因为人类眼中特有的锥体色素,光波遇到相应的锥体色素才会显色,而显色其实是人类大脑皮层的功能,也就是说,世界的颜色,只存在于有这一功能的大脑之中,而那个真实的客体世界,并无所谓颜色,而只有因为光反射和吸收的多少,所反映出来的明暗效果。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”陆希拍了拍灰羽的肩膀,“如果真的有神,那么神看到的世界,很可能跟你是一样的。”?
    第93章 添人进口(五)、人只要肯劳动,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
    何塞和灰羽走了, 他们还要完成原本的计划,除掉黑羽和他的心腹,然后灭掉黑章鱼。
    只不过以前他们是准备去黑章鱼的老巢过冬, 现在则把计划稍微变动了一下, 准备做出黑章鱼偷袭飞羽佣兵团,然后大家同归于尽的场面。然后整个佣兵团就改头换面, 到长云领来定居。
    金妮留了下来。一来她没有什么战斗力, 二来,也是留了个人质。
    她重新戴起了那副百目怪牌“美瞳”,陆希仔细端详了一下,不由得问:“百目怪常见吗?”这要是能发展美瞳业务也不错啊,而且一旦发展起来,大家都戴, 谁还管你原本眼睛是个什么颜色的。
    金妮不免有些哭笑不得。见过她眼睛的人都有些畏惧, 若听说这个镜片是百目怪瞳孔做的, 那就更难免害怕了,哪儿有像伯爵小姐这样, 还打算着做百目怪的生意的?
    只可惜百目怪并不太多。这种东西并非魔兽, 而是类似于幽灵、木乃伊之类的黑暗生物, 以前只在无尽深渊生存,偶尔跑出来一只半只——不过这些年,这种东西好像多起来了——但不管怎么说, 大概还是做不到量产的,尤其是用来清洗魔力的炼金药水也很难配置啊。
    “那还挺遗憾的。”陆希随口说了一句, “百目怪的眼睛有什么魔力呢?”
    “凡是看到它们的眼睛, 就会被它们发现。”金妮想起她得到这两枚瞳孔的过程, 不由得有些浑身不舒服, “百目怪就像一团软泥,浑身上下都镶嵌着大大小小的眼睛。它们与一种变异食尸鬼生活在一起,一旦发现有人,那些食尸鬼就会成群结队地冲出来……”战斗力弱一点的,自然就成了食尸鬼的美餐。
    “不是魔兽?”陆希有点难以理解。不就是名字不大一样吗?
    “不是!”金妮肯定地说,“它们体内没有魔晶。”哪怕低级魔兽,体内也会有一块魔晶,尽管最小的可能只有米粒大,其中蕴含的魔力少到忽略不计,但那也是一块魔晶。没有魔晶的,就不是魔兽。
    “好吧……”陆希是搞不明白这里头的复杂情况,不过眼前既然没有一只百目怪,她也就不费心去研究了。相比之下,她对金妮更感兴趣一些:“你的炼金术是在哪里学的?”
    “以前我跟您说过,在阿德让公爵家里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陆希大为诧异,“居然是真的吗?”她还以为是编造的呢。所以金妮居然真的是公爵家族的小姐吗?
    金妮微笑一下,忽然提起裙摆,优雅地向陆希行了个礼:“阿德让公爵的长女,薇拉妮卡向您致意。”
    长女?陆希简直要大吃一惊了。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伯顿管家给她的那本各大贵族的资料里说过,阿德让公爵的长子今年才十八岁,而金妮当初应聘礼仪老师的时候说过自己是二十二岁,那么她其实才是阿德让公爵的第一继承人,未来的女公爵啊!
    “女公爵?”金妮轻轻笑了一声,“一个神弃者,怎么能够成为女公爵呢?”事实上,原本她的父亲还想让她嫁进王室,成为阿德让家的第四位王后的。然而他的一切计划,都被这双颜色不同的眼睛给毁掉了吧?更遗憾的是,她的妹妹也好,堂妹也好,最终也没有一个能成为王后的。
    “我想成为炼金师,也是想寻找治疗眼睛的办法。”如果圣光不管用,那么炼金药水也许有用,不单是她,还有何塞和灰羽,以及佣兵团里其他的神弃者。
    陆希吓了一跳:“你没有乱往眼睛里滴什么药水吧?”眼睛这么精密的器官,折腾坏了可没得救!
    还有,难道佣兵团里还有神弃者?神弃者这么多的吗?
    “有啊——”金妮笑了笑,“比如安茹,她出生的时候,左脸就被打上了魔鬼的烙印——两只血红的山羊角。”
    魔鬼的烙印?是胎记吧?
    “还有丽萃,三十岁的时候身上出现了神的鞭挞,被她的丈夫和兄弟们绑上石头沉进河里,是团长路过救了她。”
    神的鞭挞?这又是什么玩艺儿?
    “就是红色的鞭痕。”金妮在自己的腰背部比划了一下,“她的丈夫说没有鞭打过她,是她自己出现的鞭痕,像火烧一样疼痛难忍。当地的牧师给她治疗过,但每次治疗之后不久又会出现。她的丈夫说,这是因为她没有生育,神在惩罚她。”